(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按照市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以及信息化建设;接受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等。
(七)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范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人员编制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未含执法监察支队)。后勤服务人员数4名。
(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支队长1名(由副处级干部担任)、副支队长2名。
(三)非领导职数按湛发〔2001〕16号文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积极配合,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负责规范职业病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工作,负责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