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所需经费,以市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湛江汽车运输集团公司负责贷款解决100辆LNG公交车和300辆小型公交车购置资金,市财政给予贴息补助;小型公交车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对原经交警部门核准并发证的312辆残疾人代步车要实行置换,置换标准及所需经费由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订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九)加强监督,落实问责。专项行动实行领导问责制,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七、部门职责
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制订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负责整治和查扣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严厉打击利用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干扰阻挠执法、暴力抗法、暴力冲击打砸党政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的违法犯罪分子、恶意闹事带头分子以及黑恶势力;完善各类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设施和各种专用道路的规划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打击非法营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和维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整治非法营运,制订和实施公交发展规划,完善公交系统及配套设施。
市维稳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负责牵头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维稳工作,协助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制订专项行动维稳应急工作预案;市综治办负责制订专项行动考核办法。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和媒体舆论的监督工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法制局:负责为专项行动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专项行动依法开展。
市信访局:负责受理群众上访、信访,做好专项行动的疏导和政策教育工作;负责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化解处置工作。
市城市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湛江汽车运输集团公司: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公交发展的规划、建设工作,完善公交首末站和站牌建设等。
市城管执法局:配合交警部门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整治非法营运。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专项行动所需经费。
市残联:负责规范残疾人代步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专项行动,做好残疾人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