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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总体方案的通知


  (八)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所需经费,以市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湛江汽车运输集团公司负责贷款解决100辆LNG公交车和300辆小型公交车购置资金,市财政给予贴息补助;小型公交车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对原经交警部门核准并发证的312辆残疾人代步车要实行置换,置换标准及所需经费由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订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九)加强监督,落实问责。专项行动实行领导问责制,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七、部门职责

  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制订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负责整治和查扣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严厉打击利用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干扰阻挠执法、暴力抗法、暴力冲击打砸党政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的违法犯罪分子、恶意闹事带头分子以及黑恶势力;完善各类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设施和各种专用道路的规划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打击非法营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和维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整治非法营运,制订和实施公交发展规划,完善公交系统及配套设施。

  市维稳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负责牵头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维稳工作,协助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制订专项行动维稳应急工作预案;市综治办负责制订专项行动考核办法。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和媒体舆论的监督工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法制局:负责为专项行动提供法律意见,确保专项行动依法开展。

  市信访局:负责受理群众上访、信访,做好专项行动的疏导和政策教育工作;负责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化解处置工作。

  市城市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湛江汽车运输集团公司: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公交发展的规划、建设工作,完善公交首末站和站牌建设等。

  市城管执法局:配合交警部门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整治非法营运。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专项行动所需经费。

  市残联:负责规范残疾人代步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专项行动,做好残疾人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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