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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总体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总体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2010〕24号)


各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湛江市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总体方案》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湛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湛江市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总体方案

  为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从严整治车辆无牌无证行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和两轮、三轮摩托车非法上路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市区公共交通网络,方便市民出行,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建文明、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改善市民出行环境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综合治理、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为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大力整治市区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教育引导、舆论先行,着力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坚持公交优先、优化结构,着力提升公交分担率。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市区交通秩序,提高湛江城市文明度和美誉度,树立粤西城镇中心城市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到2011年8月31日,实现两个目标:一是湛江中心城区没有无牌无证等违法车辆行驶和非法营运;二是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区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0标台,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5%以上,城区公交站点覆盖率大于70%。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阮日生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严植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中丙,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张荣辉,副市长陈岸明任副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兵为成员,赤坎区政府、霞山区政府、湛江开发区管委会、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法制局、市安全监督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残联、湛江日报、湛江晚报、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文山和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海斌任常务副主任,市维稳办主任梁权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戈、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舒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奔泉和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李康荣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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