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餐饮业发展的通知
(湛府办〔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餐饮业发展,充分发挥餐饮业引导生产、服务民生的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发展餐饮业的意义
餐饮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餐饮业发展,打造湛江菜品牌,对拉动消费,促进旅游业、农海种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扩大对外经济和文化交流,增加城乡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有重大意义。2009年,我市申报“中国海鲜美食之都”虽已成功;但我市餐饮业仍存在没有整合发挥出与餐饮业产业链资源优势相符的财富效应,餐饮知名品牌少,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餐饮业发展,把加快餐饮业的发展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布局,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餐饮业发展。
二、加快发展餐饮业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餐饮业发展市场体系,做大做强 “中国海鲜美食之都”品牌,打造湛江菜品牌,弘扬湛江海鲜餐饮文化;逐步形成各种档次的多种经营模式及各种餐饮供给体系;逐步形成政府扶持、协会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具有鲜明特色的餐饮业发展体系。争取到“十二五”规划期末,全市餐饮业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以上,餐饮业零售总额达到250亿元以上,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20%;规划建设3条以上特色餐饮美食街或美食城;培育地方特色突出、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餐饮龙头企业5家,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30家;培育一批中华餐饮名店、名菜(名点)、大师(名师)、名宴。
三、加快发展餐饮业的工作重点
(一)科学规划餐饮业发展布局。根据我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编制《湛江市餐饮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要求,坚持与城市经济发展衔接,与人民群众消费特点和需求相适应,与城市历史文化景观、乡村民俗文化景观、渔业、农业生态景观相结合,与相关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以优化餐饮产业布局和调整结构为目标,加快湛江美食休闲广场建设及规划,建设2条以上特色美食街及一批风味店、连锁店等。各县(市、区)(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要重点做好城市商业中心、集散市场、景区(点)、休闲农业园区、车站、交通要道、居民生活社区等场所的餐饮网点规划,建立布局合理、特色突出、服务规范、设施完善、安全卫生的餐饮消费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