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七批湛江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第七批湛江市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9处)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七批湛江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湛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第七批湛江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29处)
序号
| 分类号
| 名 称
| 年代
| 县(市)
| 详 细 地 址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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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Ⅰ-1
| 调丰古官道遗址
| 唐
| 遂溪县
| 岭北镇调丰村东南
| |
2
| Ⅰ-2
| 赤坎埠古码头旧址
| 明-清
| 赤坎区
| 大通街与民主路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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