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
| 具体工作要求
| 完成时间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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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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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
| 将具备拥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等优势的项目评选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项目,对“百强”项目给予“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 2012年12月
| 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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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批规划,有序推进。
| 根据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政策,按照“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扶持”的原则分年度、分批次组织编制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抓紧实施。有计划、分批次集中组织重点项目开工,为项目顺利建设奠定基础。瞄准国内外知名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争取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形成分批规划,有序推进的项目发展态势。
| 2012年12月
| 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 市财政委、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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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行政效率。
| 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 2012年12月
| 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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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协调服务。
| 市直各部门、各区(新区)积极开展“下企业、送服务”活动,通过召开协调会议或现场办公等方式,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 2012年12月
| 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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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制定专项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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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进应用推广。
| 加大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品应用推广力度,经认定的深圳生物、互联网、新能源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政府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经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逐步提高深圳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企业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 2012年12月
| 市政府采购中心
| 市财政委、科工贸信委、卫生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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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区级投入。
| 各区(新区)要制定相应的专项扶持计划,加大对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的投入力度,推进产业快速发展。
| 2012年12月
|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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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扶持重点企业。
| 围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开展企业认定工作,建立重点企业库和企业名录库,相关扶持政策向重点企业倾斜。
| 已完成
| 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 市财政委、统计局、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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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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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召开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场会。
| 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场会,各区、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对我市各区发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
| 2012年12月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委宣传部、科工贸信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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