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
| 具体工作要求
| 完成时间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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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形成产业集聚。
| 根据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需求,从普惠政策和个性化政策两方面研究制定产业基地扶持政策,对入驻基地的企业和项目,从土地出让、研发资助、人才引进、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各界兴建产业基地,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向产业基地集聚,促进产业基地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将入驻基地企业列为人才安居工程重点单位,解决企业员工安居问题。
| 2012年12月
| 市科工贸信委
| 市规划国土委、财政委、人居环境委、卫生人口计生委、教育局、住房建设局、药品监管局、农业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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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协调发展、互惠共赢的原则,积极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引进吸纳港资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企业研发中心和项目进驻,建成一批深港技术创新合作基地,进一步扩大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空间。
| 2012年12月
| 市科工贸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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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产业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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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 制订《深圳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企业认定办法,不断完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
| 2010年12月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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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 进一步强化自主创新主导战略,巩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技术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在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及分支机构,开展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一批具有产业检测、评价、认证、人才培养及技术服务功能的服务平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国外中小型企业或研发机构,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或者与国际龙头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加快提升技术水平,扩大市场范围,实现跨越式发展。
| 2012年12月
| 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
| 市财政委、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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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产学研结合,鼓励高校开展生物、互联网、新能源领域学科建设。
| 2012年12月
| 市教育局
| 市科工贸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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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产业标准及分析体系。
| 推动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加快构建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产业专利池,开展基础性专利研究与分析。建立集产业链动态分析、产业信用分析、产业数据同步、产业预警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动态分析系统。定期发布专利预警报告,定期发布产业动态报告。到2012年,参与标准、技术规范编制10项以上。
| 2012年12月
|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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