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妇幼卫生技术标准;对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
(七)医政药政科
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贯彻执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伤病员实施紧急救护;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继承发展中医药文化。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监督科)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备案、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制订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九)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管理科)
负责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开展预防为主的中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工作;承担市委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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