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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潍坊市第十八届运动会暨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通知

  (二)院校组:各大中专院校员工及学生参加。

  四、竞赛项目

  (一)全民健身组:设乒乓球、网球、羽毛球、保龄球、台球、门球、篮球、健美、健身气功、体育舞蹈、拔河、中国象棋、围棋、毽球、轮滑、龙舟、田径、游泳、足球共19个项目。

  (二)院校组: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共5个项目。

  五、运动员资格

  (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参赛运动员,以潍坊市最新行政区域划分的规定为准,代表户籍所在地参赛。

  (二)市直各部门、市属规模以上企业、驻潍省属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三)院校组参加人员须是本校正式教职工、学生。

  (四)运动员须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加盖医务部门公章)。

  (五)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运动员报到及参赛时,须向大会交验身份证、工作证及学生证;凡不交验有关证件者,一律不得参赛。

  (七)实行赛前办理参赛证制度。

  六、参加办法

  (一)全民健身组: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市属各规模以上企业、驻潍省属以上机关企事业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院校组:以各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三)各代表队参赛人数执行单项规程规定。

  (四)各代表队均可以赞助单位的名称报名参赛。

  (五)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赛,每人限报一个大项。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比赛执行单项规程规定。

  (三)比赛不足三个单位的大项、不足三人(队、对)的小项,取消该项比赛(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除外)。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按9、7、6、5、4、3、2、1计分,不足8人(含8人)减一录取,按高分计分。

  (二)每项比赛均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予以奖励,不足8队(含8队)时,减一录取(球类集体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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