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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潍坊市第十八届运动会暨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通知

  (七)代表团的计分和名次排列:1.本次市运会分综合金牌和团体总分、实得金牌和团体总分。对获得金牌数、团体总分前八名的代表团分别给予表彰奖励。2.根据代表团所获金牌数和总分分别排列名次。如金牌数相等,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如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八)各县市区参加2009、2010年度市级比赛,金牌、总分分别按15%计入市运会。

  (九)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集体和代表团。

  九、报名、报到

  (一)报名。

  第一次报名:各单位于2011年4月1日前将参加项目报潍坊市体育局。

  第二次报名:各单项报名时间以单项规程规定为准。

  报项、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报名表一律按统一格式打印上报;未按时报项、报名者均按弃权论处。

  (二)报到时间以单项规程规定为准。

  十、仲裁、裁判员

  仲裁、裁判员执行潍坊市第十八届运动会仲裁、裁判员选调方案。

  十一、开幕式、团旗和服装

  (一)各代表团在开幕式上,须组织一个服装整齐的入场方队。

  (二)各代表团自备一面规格2×3米,两面印有代表团名称的团旗,颜色自定。

  (三)比赛服装执行竞赛规则规定。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归潍坊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潍坊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规程总则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1年4月至9月举行,地点待定。

  二、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潍坊市体育局、潍坊市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潍坊市总工会、中共潍坊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参加单位

  (一)全民健身组: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市属各规模以上企业及各驻潍省属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组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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