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代表团的计分和名次排列:1.本次市运会分综合金牌和团体总分、实得金牌和团体总分。对获得金牌数、团体总分前八名的代表团分别给予表彰奖励。2.根据代表团所获金牌数和总分分别排列名次。如金牌数相等,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如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八)各县市区参加2009、2010年度市级比赛,金牌、总分分别按15%计入市运会。
(九)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集体和代表团。
九、报名、报到
(一)报名。
第一次报名:各单位于2011年4月1日前将参加项目报潍坊市体育局。
第二次报名:各单项报名时间以单项规程规定为准。
报项、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报名表一律按统一格式打印上报;未按时报项、报名者均按弃权论处。
(二)报到时间以单项规程规定为准。
十、仲裁、裁判员
仲裁、裁判员执行潍坊市第十八届运动会仲裁、裁判员选调方案。
十一、开幕式、团旗和服装
(一)各代表团在开幕式上,须组织一个服装整齐的入场方队。
(二)各代表团自备一面规格2×3米,两面印有代表团名称的团旗,颜色自定。
(三)比赛服装执行竞赛规则规定。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归潍坊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潍坊市第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规程总则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1年4月至9月举行,地点待定。
二、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潍坊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潍坊市体育局、潍坊市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潍坊市总工会、中共潍坊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参加单位
(一)全民健身组: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市属各规模以上企业及各驻潍省属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组队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