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协调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1〕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广州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州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昆(副省长)
副组长:谭君铁(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港澳办主任)
陈明德(广州市副市长)
廖京山(省港澳办副主任)
成 员:蔡允革(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戚真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巡视员)
魏中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龚国平(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永强(省公安厅副厅长)
欧 斌(省财政厅副厅长)
邢建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 晖(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蔡 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蔡启文(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邬公权(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口岸办主任)
吴 军(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杨 树(省文化厅副厅长)
廖新波(省卫生厅副厅长)
揭 晔(省地税局副局长)
郄小斌(省广电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