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设3个办事机构。
(一)中新广州知识城项目办公室。
负责中新广州知识城招商引资工作,根据中新广州知识城的产业规划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政策,协助办理中新广州知识城项目相关报批工作;负责与新加坡合作方的沟通、协调和洽谈;负责联系、协调国家、省、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的总体规划、绿色指标体系、开发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中新广州知识城的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统筹、协调和推进中方知识城控股公司的筹建,具体负责管委会与中新合资公司、中方知识城控股公司的联络工作。
(二)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办公室。
负责统筹中新广州知识城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统筹规划农民新村安置区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协调,牵头负责中新知识城建设项目的前期推进、建设筹备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征地、用地、拆迁等问题。
(三)中新广州知识城社会事务办公室。
协助萝岗区负责中新广州知识城区域内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出租屋管理等社会事务;负责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核发;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及相关收费价格管理及审批。
三、人员编制
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行政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由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3名(其中1名由萝岗区区长兼任),配市正局级干部;管委会秘书长1名,由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秘书长兼任,不占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领导职数。
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设3个办事机构,各配主任1名(由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副主任兼任),各配副主任2名(其中1名负责日常工作的,配市副局级干部,另1名配正处级干部)。
四、其他事项
(一)中新广州知识城范围内的社会事务工作由萝岗区政府负责。
(二)暂不设立中新广州知识城党工委。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党务和组织人事工作,由市委委托广州开发区党工委承担。
五、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