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2010年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穗府办〔2010〕7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广州市2010年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广州市2010年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做好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以下统称亚运期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好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竞赛为中心、以场馆为基础、以属地为保障”,全力保证亚运会、亚残运会成功举办和城市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工作原则。
在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总指挥部(以下简称亚运总指挥部)和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坚持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依托现行应急体系,强化涉亚场馆、服务场所团队(以下简称场馆团队)和属地区(县级市)首控、专业部门处置及市应急办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形成“统一指挥、专业处置、沟通顺畅、反应灵敏、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有效履行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亚运期间突发事件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与应急准备,切实防范和控制突发事件风险,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实现市应急体系与亚运会、亚残运会应急管理体系的全面融合、统一指挥,增强亚运期间应急处置的协同联动能力,确保亚运赛事运行、场馆运行和城市运行平稳、安全、有序、高效,确保实现“平安亚运”的目标。
(四)保障重点。
以涉亚场馆、酒店、医院、交通场站等场所,以及涉及城市生命线的水电气热、通信、地铁等重要设施,机场、车站、港口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为保障重点,确保实现应急管理全方位覆盖、多层次防范和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
(五)突发事件处置权限划分。
1.场馆安保线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场馆安保线内发生突发事件,由场馆团队负责处置,属地区(县级市)应急委要提高场馆周边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协助场馆团队共同做好场馆安保线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当事件超出场馆团队与属地区(县级市)应急处置能力与决策权限时,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在市应急委和亚运总指挥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以下简称亚运总指挥部应急处置组,依托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调动相关应急资源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