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转发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合价检〔2010〕180号)
各开发区经贸局,各县、区物价局:
现将《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皖价电【2010】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元旦、春节是我国传统佳节,是消费旺季,也是出行高峰,容易发生价格矛盾和纠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两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
二、健全组织,狠抓落实。为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领导,市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张林(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王磊(副局长)、刘宾(副局长)、钱广玉(纪检组长)、高永(总经济师),成员有张卫东、罗为平、耿良昌、龚仁斌、谢黎、吕刚、潘曙生、韩宝智。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也要成立“两节”市场价格监管领导小组,由价格主管部门领导同志挂帅,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单位,建立市场价格监管责任制,将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三、加大宣传,畅通渠道。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主管部门建立舆论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媒体引导预期的积极作用。两节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安排领导带班,指派专人负责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