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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关于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年1月14日江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海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了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认为,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动力,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扎实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和2010年各项预期目标任务。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工作安排和“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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