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14日江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清兆常务副主任代表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开展工作,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