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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7、车辆停放未超过12小时的按半天计费;超过30天的,超过天数按半价计费;
  8、在行车道上的故障车辆应立即予以拖走,在停车带上的故障车辆白天在2小时内(夜间不超过30分钟)能自行排除正常行驶的,不得强行拖车收费。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可按本标准收费。故障车在停车带上的停留时间从接到清障施救通知或发现故障车辆出现故障时起算;
  9、对确实需要服务,但又没有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同时双方均须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实施。

吊车作业费

被吊车

类型

作业费(元/每趟次)

一、二类

2000

三、四类

2800

五类

协商收费

停车保管费

被保管车型

保管费(元/天)

车货总长5米(含5米)

10

车货总长5米至10米(含10米)

10

车货总长10米至15米(含15米)

15

车货总长15米至25米(含25米)

20

车货总长25米以上

20

仓储费

一般

物品

每立方米10元/天

易燃易爆危险品

每立方米20元/天

搬运费

一般

物品

5吨以下(含5吨)1000元,每增加1吨加收200元

放空费

车主请求清障施救,清障施救车辆已到达现场后,不需要清障施救服务的,按拖车作业费项目中被清障施救车辆相应车型基价标准的50%收取放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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