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紧紧依靠群众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控告,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开展法律监督,有效监督纠正违法行为。加强与信访部门、新闻媒体、城乡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交流机制,拓宽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案件来源。
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14、加强群众观念教育。普遍深入地进行群众观念教育,使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念,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念,检察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的观念,检察工作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观念,真正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进一步增进对群众的感情,自觉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甘当人民群众公仆。
15、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课程列为检察人员全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对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途径,增强培训效果。组织专门教材、教案并注重运用典型案例进行培训,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进行讲解,注重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技能。每年有计划地组织新进检察人员以及长期在机关工作的人员到基层一线锻炼,直接面对群众,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通过加强培训,提高检察人员了解群众疾苦的能力,掌握群众心理的能力,疏导群众情绪的能力,化解群众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引导和说服群众的能力,协调各方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的能力。总结推广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经验,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探讨。
16、依法妥善处置涉检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正确把握涉检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原则、处置策略、处置时机、处置方式。高度重视涉检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信息工作,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涉检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应当增强敏锐性,准确掌握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态势以及群众诉求;检察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面对面地做好同群众的沟通工作;坚持维护群众利益和法制尊严,既做到关爱先行、教育先行、公正执法、文明处置,又做到敢于负责、争取主动、把握先机、依法处置。对群众关注的检察工作中的敏感问题,应当及时公布事实真相,表明处理态度,回应群众质疑,依法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