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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注重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网络舆情。组织检察人员加强同网民的交流,注意通过互联网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引导网上舆论。全省各级检察院门户网站实现统一链接,努力将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检察宣传、联系群众、检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平台;增强检察门户网站服务功能,使之具有征求意见、网上受理、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网上展览等功能,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不断扩大检察门户网站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10、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举报宣传,坚持定期开展举报宣传活动,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提高检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引导群众据实举报、实名举报,提高案件线索质量,促进检察机关顺利查办案件。推行实名举报答复制度,除因通讯地址不详等情况无法答复的以外,都应当将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职务犯罪的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1、紧紧依靠群众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认真了解、掌握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系统、行业的业务知识,把握发案规律和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查案工作,提高突破案件能力。积极探索信息联络员等依靠群众提供涉案信息的工作方法,依靠群众深挖犯罪、开展追逃工作。认真做好答疑说理工作,主动争取相关部门、单位对办案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对办案中遇到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咨询,认真听取意见,或者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协助调查。进一步完善鼓励证人作证、证人保护制度。

  12、紧紧依靠群众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坚持检察机关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鼓励和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开展预防工作。通过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争取人民群众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成社会化预防网络。将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预防工作的社会合力。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共同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紧紧围绕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和及时调整预防工作的重点,加大预防力度,增强预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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