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城管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管局(处),省建管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一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以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为目标,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突出抓好住房保障、农房建设、节能减排、产业升级,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城市管理、质量安全、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保持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主要计划指标:①住房保障: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2.43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4万套、廉租住房1.2万户、经济适用住房8.7万套、限价商品住房3.32万套、棚户区改造11.81万户;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8万户。②村镇建设:完成村镇建设投资1300亿元;新建农房80万户,改造危房20万户。③城市建设:设市城市和县城完成城建投资945亿元,增长5 %,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6%、85%。④房地产业: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600亿元,增长15%;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交易面积均增长5%以上;⑤建筑业:三级以上施工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800亿元,增长17.3%。⑥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建成节能建筑5000万平方米,占同期竣工新建民用建筑的96%以上;新型墙材生产和应用比例分别达到85%、98%。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扎实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继续落实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21号文件精神,组织各市县深入扎实地开展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按照《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要求,组织好检查考核。构筑“一群一圈一区一带”的城镇空间格局,完善城镇布局和形态,促进区域经济优势互补,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把中小城市、县城和中心镇作为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服务功能,主动承接大城市产业转移,为吸纳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创造条件。加快小城镇发展,实施扩权强镇,以96个国家级重点镇、252个省级中心镇为重点,制定支持小城镇发展的资金、人才等政策,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培育一批有一定产业基础、辐射带动能力强、特色鲜明的经济强镇、区域重镇和文化名镇,争取3-5年将部分镇发展成小城市。搞好“百镇示范”建设活动评选,对中心镇实行动态考核。搞好城镇化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的要求,科学推进迁村并点,搞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农民集中居住,加快实现农民市民化、生活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