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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衢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衢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投资〔2010〕1004号)


衢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衢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衢发改〔2010〕150号),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衢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省环保厅环境影响审查意见(浙环建〔2010〕63号)等附件收悉。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委托进行咨询评估,并提出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0〕66号)。经研究,现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衢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特别是污水收集管网的不断完善及污水收集范围不断扩大,现有污水厂最高日接纳污水量已超过处理能力。为适应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保护钱塘江水系的水质,建设衢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同时改造5万吨/日的一期工程,由原来的一级B排放标准提升为一级A标准。
  三、项目选址和用地
  污水处理厂选址于衢州市白沙溪西岸、浙赣铁路北侧的现市污水处理厂西侧已征用土地上;尾水排放利用已建成的排放管和排放口排放至白沙溪。二期工程用地面积3.03公顷。
  四、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设备节能、厂区平面布置等方面采取的节能措施。下阶段要在控制投资规模的前提下,充分挖掘节能潜力,落实节能措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估算134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95万元、其他费用1442万元、预备费59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53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安排2500万元,商请银行贷款9000万元,其余由项目业主自筹。
  七、项目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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