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104国道平阳郭庄至陈峡垟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0〕375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104国道平阳郭庄至陈峡垟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0〕264号)及平阳县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104国道浙江段规划为一级公路标准,目前平阳九凰山隧道段为二级公路。随着平阳县经济社会发展,该地区的交通量持续快速增长,104国道平阳段,特别是九凰山隧道段已难以适应交通量增长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温州市沿海产业带建设、完善公路网络和加快沿线区域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符合我省公路“十一五”建设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起点为平阳郭庄村,与104国道相接,设九凰山隧道,终点为陈峡垟村,与104国道相连,长约9.3公里,新建九凰山(单幅)隧道长约1830米/1座,修复原九凰山隧道长1313米/1座。同步建设陈峡垟连接线约0.6公里。合计建设里程约9.9公里。
项目采用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雅山小区段约6.2公里,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33.5米。雅山小区至终点段约3.1公里及陈峡垟连接线,路基宽24.5米。新建九凰山单幅隧道净宽14米,净高5米。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总投资约6.1亿元。建设资金由交通厅补助约1.9亿元,其余部分由平阳县财政出资解决。项目由平阳县交通局负责实施。
四、招标投标
按照《
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原材料、设备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其他
该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道路的交叉方案设计。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节约土地。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