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舟山市、兰溪市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浙发改投资〔2010〕1014号)
舟山市、兰溪市发改委(局)、农业局:
你们要求调整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请示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舟山阿达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及兰溪市顺康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内容及投资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各地要尽快将投资计划转达到项目建设单位。
二、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切实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建设资金要做到单独建帐,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投资计划、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不得挪用、截留建设资金。如有违者,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还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