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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财政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整合财政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集中形成合力,通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来带动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
  二、整合财政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 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省农业农村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坚持以产业规划为前提、以项目实施为平台、以龙头企业为载体,通过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机制,合理整合各部门、各渠道的财政支农资金,充分发挥其引导放大作用,培育和壮大一批产业链长、辐射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把基地、农产和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强做大我省特色优势产业,走出一条产业布局合理、产业优势突出、产业结构合理、产业发展高效的云南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政策不变、渠道不乱。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来源渠道不打乱,政策要求不改变,管理权限不变更,预算金额不减少,按照统一的规划和机制进行管理。
  --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在科学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重点龙头企业,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予以扶持,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把握财政资金投入方向,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技术运用、市场开拓、带动农民等方面的积极性。同时,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吸引其他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建设,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融资机制。
  --各负其责、各计其功。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竞争立项、扶优扶强。根据资源禀赋、经济基础、社会环境等宏观因素和扶持对象的具体条件等微观因素,竞争确定特色产业区域、重点龙头企业、专供原料基地、专业产品市场,以项目实施为平台,把龙头企业扶强、特色产业扶大、特色产品扶优。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选择基础较好、优势明显、见效较快的产业先行试点,率先突破。取得经验后,再根据财力可能逐步扩大产业领域。
  (三)发展目标。通过整合资金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到“十二五”末,逐步形成大中小型龙头企业共同发展,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村经济总量、经济质量、经济效益有较大提升,农民收入有大幅增长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格局。
  三、整合财政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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