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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财政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财政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云政发[2010]152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培育壮大一批产业链长、辐射面广、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整合财政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业产业化是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我省“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以整合财政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财政资金集中形成合力,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引导放大作用,做强做大我省农村特色优势产业;有利于培优扶强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把基地、农户和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我省农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促进全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实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原料基地建设、产品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农业龙头企业数量逐渐增多、实力不断增强,对农业产业化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传统特色产业得到巩固提高,新兴特色产业快速发展。目前,我省除烟草外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实现712亿元,比2002年增加579亿元;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达4500多个,其中,龙头企业2000余户,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有80余户;烟草、花卉、咖啡、茶叶、甘蔗、橡胶、马铃薯、蚕桑、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产量已位居全国前列,蔬菜、中药材、畜牧等产业产量也在向全国前列迈进。
  但同时也要看到,由于除烟草以外的其他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基础差、起点低,有关扶持资金渠道分散、多头管理,全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不够等原因,我省还存在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偏小、技术研发创新能力较弱、辐射带动作用不大,农产品基地建设与加工业发展滞后并相互脱节,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较低、品牌知名度不广、营销网络不健全,财政扶持引导性资金难以形成合力、投入总量仍显不足,社会资本进入不多、投融资机制不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从总体上看,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仍处于由低级向高级,由粗放向集约,由关注普通生产销售向注重品牌效应、开拓国际市场转变的关键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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