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大力宣传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扰乱市场秩序的重点问题,加大曝光力度,曝光典型案例,推动重特大案件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全面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绩,树立一批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遵纪守法的典型,弘扬正气,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定期召开例会,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重点培育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高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扩大舆论宣传的社会效果。(责任部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列入重要日程,尽快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要切实履行政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群体性专利侵权泛滥,工作局面长期不能扭转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通力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强化执法手段,加强地区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探索区域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建立重大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各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要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12312”商务举报投诉、“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12390”侵权盗版举报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等举报投诉电话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努力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等服务,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快速处理,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