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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与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与路长制管理工作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320号)


各区人民政府:
  2010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和“路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10〕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整治取缔多发性、显见性违法违章行为为重点,继续推进道路包装出新街景综合整治,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确保了世博盛会及各重大节日期间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面貌,涌现出一批组织有力、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各地区、各路长单位的积极性,开创全市“路长制”管理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评比
  (一)评比范围:各区政府(管委会)、2010年实施市级“路长制”管理的139条(段)主要道路的路长单位。
  (二)评比方式:
  1.各区政府(管委会)“路长制”管理工作 “先进地区”、“优胜地区”的产生,由市“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先进路长单位”由市“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对照2010年“路长制”管理道路评先评优的评比条件,讨论决定。(评比条件见附件3)
  二、个人评比
  (一)评比范围:参与市级“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评比方式:以区为单位自下而上推荐,各区政府(管委会)审核,提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名单。(名额见附件1)
  三、评比要求
  (一)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路长制”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是“路长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建立“路长制”管理评先评优领导小组,由吴建选副市长任组长,陈伊昌、席永清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评比条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各单位在评比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认真总结,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产生。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通过评比,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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