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8 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的主要举措(略)
(十九)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构建全防全控污染防治体系。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加快医疗废物、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置工程和安全填埋场等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大力淘汰电镀线路板、印染、造纸、有机溶剂等行业重污染企业。建立完善近海海洋气象、灰霾、二氧化碳等城市气候环境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体系。到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360天以上。(市人居环境委牵头)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与利用,推广垃圾分类收运处理,逐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系统。(市城管局牵头)
加快推进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坚持流域防洪排涝、截污治污、生态修复相结合,干支流并重的综合治理方法,基本完成深圳河、龙岗河、观澜河、坪山河、茅洲河等流域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基本形成污水处理能力与排放量的动态平衡机制。(市水务局牵头)
表19 污染防治的主要举措(略)
七、以增进民生幸福为目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十)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打造充分就业城市。充分发挥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合力,引导和鼓励发展网商、家庭企业、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形式。健全就业信息提供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定期调整机制,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构建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创业指导服务机制,对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的建设和创业服务给予支持。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到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实行中低收入阶层劳动技能及劳动素质培训奖励补贴制度,多形式、多渠道推进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完善企业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扩大劳动监察执法覆盖面,及时纠正和查处劳动违法行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到201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万元。(以上四项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
表20 创新就业创业服务的主要举措(略)
(二十一)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教育,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协调发展,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到2015年,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以上,继续教育参与率超过7%。(市教育局牵头)
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社康中心推行药品零加成销售。以创新滨海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首诊、分级诊疗,构建科学合理的就医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
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筹集、分配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夹心层和人才的住房问题。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全面落实人才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加快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市住房建设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