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供水企业:
据新华网上海报道,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据附近居民介绍,公寓内住着不少退休教师,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整栋楼都被大火包围着,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截至11月16日9时20分,大火已导致53人遇难,另有70余人正在接受治疗。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建设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自治区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10]64号)的要求,提高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监管,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各有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深刻吸取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胶州路高层公寓起火事故及我市今年以来发生的建设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指导,合理设计施工组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严防盲目抢工;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使整个建设行业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管辖企业或建设工地的安全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同时要严格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