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除四害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检查的通知
各县、城区、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市创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除四害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检查的通知》(南创卫指[201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立即开展建筑工地除四害消杀工作,确保创卫工作取得成效。
各建筑施工单位要按照我委今年下发的《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开展除四害统一消杀活动的通知》(南建质安[2010] 37号)精神,认真按照文件标准开展在建工地除四害消杀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建筑施工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创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除四害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检查的通知》的时间安排,逐项开展工作,和市里行动形成联动,不断巩固提高除四害成果,同时认真做好统计,填写《迎接国家卫生城检查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每星期五报市城乡建委安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