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发展科技及专业服务业,构建区域性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生产性专业服务基地。在前海汇聚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资源,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1.创新发展科技服务。积极引进香港科研组织在前海设立附属机构,研究制定深港开展跨境检验检测服务的实施细则。支持在前海构建技术转移平台和创业投资平台,设立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各类专业化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开展研发及工业设计、分析试验等服务,加快深港创新圈建设,促进珠三角地区技术转移和创新成果转化。
2.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服务。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深港合作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目录,引导新媒体、新业态在前海的集聚发展,探索文化创意产业的开放发展之路,促进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在前海地区规划建设高起点、高水平、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吸引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和知名文化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中心。
3.支持发展咨询服务和会展服务。积极发展规划咨询、认证咨询和管理咨询等高端咨询服务,大力引进香港和国际知名咨询机构,迅速提高本土咨询业的国际化水准。进一步简化对外经济技术展会的审批管理程序,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会展,逐步推动形成珠宝钻石、医疗器械和药品、农副产品等国际交易平台。鼓励香港和国际知名会展机构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推动深港共享展会资源。
4.适度发展医疗卫生服务。适当放宽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设置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积极争取下放医疗机构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各类医疗机构设立许可流程。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医疗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在保证必要投资规模的前提下,探索和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地区以独资、合资、合作的形式设立医疗机构,提供个性化和高端医疗服务。
5.鼓励发展建筑及工程服务。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适当放宽香港建筑及工程专业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准入条件,优化相关资质审核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对在前海注册的香港建筑及工程专业人员提供便利,吸引香港具有国际化水平的建筑及工程专业服务企业。
6.有序发展会计和法律服务。积极争取适当放宽准入条件,探索下放审批权限,探索进一步开放法律和会计专业服务。加强资格互认工作,探索两地专业服务审核结果在香港和内地互认。
(五)加快城市规划编制和土地整备,为前海的全面开发建设打下扎实基础。依据前海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形态,按照协调发展、集约利用、生态优先、适度弹性的原则,高水平规划,高效率整备,推动前海的开发建设提速。
1.加快城市规划的编制。创新城市规划理念,根据前海的基础条件和产业发展要求,形成与产业布局相衔接的空间安排,高水平开展前海合作区综合规划、前海合作区启动区城市设计和前海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力争2011年上半年形成基本稳定的城市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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