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要求。前海开发建设是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前海开发的重大战略意义,要振奋精神、创新思维、特事特办、新事新办,全面提升前海开发建设的速度。具体要求如下: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敢闯敢试,认真研究《规划》内容,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对国家已明确的扶持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对需要进一步探索的政策措施,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对在市级事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前海开发建设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要对实施工作进行整体谋划,远近结合,稳步推进,明确每一阶段的总体要求、目标、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当前切实抓好法规政策体系构建、空间规划编制、土地整备、扩大宣传声势等;中长期要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体系构建、公共服务提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推动《规划》全面实施。要从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政策,抓住最具带动力、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工作和项目,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率先取得突破。
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精心组织,把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各部门的汇报沟通,要加强与香港相关机构的协调合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局面。
(三)目标进度。按照《规划》对前海地区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前海地区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在规划期内分解为三个阶段性目标,分步推进。
初创阶段(2010-2012年)。全面完成合作区土地整备工作,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区内景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制度设计和政策法规取得一定的成果,公平、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产业发展开始起步,引进部分香港和世界高端品牌的现代服务业;初步形成运作规范、安全有序、服务优良的营商环境。
提升阶段(2013-2015年)。基本完成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低碳生态城区;深港国际合作取得明显成效,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开放和完善;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初步建立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建立起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左右。
发展阶段(2016-2020年)。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在全球现代服务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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