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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城乡建设局,市燃气管理处,各供水、燃气经营企业:

  为切实做好元旦期间燃气供水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我市燃气供水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燃气行业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一)市区安全检查组成员

  组 长:刘学勤 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钟 晓 市城乡建委公用科科长

  余 嵘 市燃气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检查工作组:

  第一组 组 长:刘学勤(兼)

  副组长: 余 嵘(兼)

  成 员:周 珂 、滕 伟

  第二组 组 长:钟 晓(兼)

  成 员:黄少杰、黄 涛

  第三组 组 长:江天然

  成 员:陈华建、李 坤

  (二)辖县安全检查组成员

  辖县安全检查组由所在县住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所在县住建局分管科室和燃气站(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从县住建局和燃气站(所)中抽调。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2月27日至30日。

  三、检查对象

  南宁市及六辖县供水企业、燃气企业储配站、供应网点、管道燃气瓶组供应小区、燃气汽车加气站和管道燃气相邻施工监护现场。

  四、检查内容

  (一)供水行业

  1、供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2、供水企业应急抢险预案及防投毒、防液氯泄漏的安全责任及抢险设备、人员的落实情况等;

  3、对国庆节前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燃气行业

  1、管道燃气和瓶装气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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