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开展学历学位教育。省行政学院依法申请取得与本院主要学科有关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家学位管理体系。
四、加大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工作力度
(十一)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进课堂工作。省行政学院要积极组织全省行政学院系统开展实践调研,将应用研究的成果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努力把行政学院办成省情、县情研究基地。
(十二)加强决策咨询服务。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决策咨询活动,突出前瞻性、应用性和对策性。发挥参训学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教与学、学与学联动机制,鼓励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活动,使教学培训成果转化为决策咨询成果。利用行政学院系统资源,形成决策咨询服务合力。
(十三)推进科研、咨询管理体制建设。推进科研咨询服务创新,加强科研咨询目标管理,完善科研咨询管理制度,促进科研咨询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探索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有机结合的实现形式,将教学培训与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解决问题相结合。搭建科研咨询平台,建立合作交流机制。
五、坚持对外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合作交流
(十四)开展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各级政府及有关机构的合作,建立教学培训科研基地。加强与各类科研机构、国家行政学院和省外行政学院的合作与交流。接受国外访问学者、学术代表团的讲学、访问,鼓励教学研究人员及管理人员赴国(境)外进修、讲学,参与学术交流。
(十五)积极开展国(境)外培训。省行政学院要继续办好国家行政学院及相关机构委托的涉外培训班。加强与国外知名培训机构的合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行政学院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的支持,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工作。
(十六)加强全省行政学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省行政学院要在教学、科研、咨询、师资培训以及开放办学等方面加强与市级行政学院的合作与交流。
六、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建设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
(十七)加强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人员队伍建设。坚持专兼结合,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择优聘用专职教师,引进和选聘优秀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到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挂职锻炼。制定教学研究骨干人员出国进修、学习考察年度培训计划。行政学院在职称评定职数上按同级党校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