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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曹春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曹春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渝府人〔201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曹春华为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

  周泽扬为重庆师范大学校长;

  杨新民、陈志军、陈久奎、孔春阳、陆远权、董景荣为重庆师范大学副校长;

  唐伯明为重庆交通大学校长;

  王智祥为重庆交通大学副校长(正校级);

  梁乃兴、黄明、王昌贤、易志坚、王平义为重庆交通大学副校长;

  杨继瑞为重庆工商大学校长;

  黄朗、黄志亮、黄大勇、郑旭煦、陈运超、何勇平、苟朝莉为重庆工商大学副校长;

  李克勇为四川外语学院院长;

  李建平、陈志彪、王鲁男、乐勇、李小川、董洪川为四川外语学院副院长;

  孙芳城为重庆三峡学院院长;

  祁俊生、谭明术、陈文昆为重庆三峡学院副院长;

  李林为长江师范学院院长;

  杨季冬、蔡其勇、戴玄、袁革、杨双为长江师范学院副院长;

  周建军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李时雨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谢永川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院长;

  邹渝为重庆教育学院院长;

  万明春、张伟、李彦、陈永跃为重庆教育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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