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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行函〔2010〕226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报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陕人社函〔2010〕74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60号)及国家考试收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共三科)按65元/人科(含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收取报名考试费。除此之外,不得加收其他费用。

  收取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入上缴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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