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学校寒假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教体艺函〔201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1]12号)的要求,为加强全省学校寒假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各类学校也将陆续放寒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卫生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督查,督促辖区内学校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卫生安全管理的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开展隐患排查,积极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高度重视学校放假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食堂设施(煤、电、气)、饮用水水源、学校宿舍等场所,认真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也为春季开学期间的卫生预防工作做好准备,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三、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知识。学校放假前,要利用广播、报刊、板报、一封信、班会等形式,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煤气安全使用、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安全知识。重点教育学生注意回家和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寒假期间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对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性的认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意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要求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并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同时,立即按照有关工作预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性,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