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冀人社字[2010]316号)
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验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0〕48号),《关于印发技工院校洗车维修等五个专业一体化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承担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验工作的试点学校从今年秋季开学起,要严格按照部《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标准(试行)》要求组织教学,校长要亲自挂帅,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加大试验课程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在师资配备、教学场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试点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承担试验工作学校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验工作,支持和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试点学校试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省厅将不定期组织专人对试点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