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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认真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不断扩大其实施范围。逐步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可通过动用周转金等渠道先行垫付解决。积极探索和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通过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办法,从制度上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及时处理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
  (五)按时报送材料,认真做好总结。
  1.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务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本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报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务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将执法检查阶段进展情况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和发现的典型案例报省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务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及数据汇总(附件3)报省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附件:1.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2.2010年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登记表(略)
  3.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焕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组长:张士良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梁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曹新兴: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戎阳:省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
  李金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局长
  刘建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
  何春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处副处长
  翟仕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郭凤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于龙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分配处处长
  刘明伟: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联络员:
  路成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 
  高飞: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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