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1年粮食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粮法函〔2011〕10号)
各市、县粮食局:
现将《2011年粮食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2011年粮食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和“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粮食政策法规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加强粮食产业发展政策研究,促进粮食行业承接产业转移,加快粮食园区扩区转型升级,推进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粮食依法行政
1、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是新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根据《意见》要求,结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提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措施。
2、制定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为加强粮食法制建设,推进粮食流通法治化进程,各地要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十二五”粮食流通工作需要,研究制定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大力开展粮食法规宣传。积极组织开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7周年宣传活动。同时,利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 12月4日“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开展粮食法规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和粮食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局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
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省局将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继续举行全省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
5、完善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