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治理国省道货运车辆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由于超载运输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治超百日行动”。为保障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更大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治超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国秋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永刚 市政府副市长
高志勇 市政府副市长
高运民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周志文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迪担任 。
成员单位: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内蒙古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霍林郭勒市分公司、市安监局、市纠风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通辽电视台、广播电台、通辽日报社。
二、工作目标
严格依法查处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净化交通环境,有效保护道路使用,保障交通安全,严格杜绝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争取2011年2月末304国道超载运输情况明显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市安监局、经信委加强源头治理。
1、要求煤炭企业装车时按有关规定不得超载。
2、对一般性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不扣证、不扣车、不罚款。
3、如有发现源头企业装载超过规定荷载的,安监、经信委两部门对发现1次的要给予警告,发现2次的责令生产企业停业整顿,发现3次的取消运输企业从业资格。
(二)交通部门。
1、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设立两个可卸载货物场地,两地如果条件许可要多设卸载货物场地,方便卸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