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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降温和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大风降温和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巴政办字[2010]25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农垦局,经济开发区、 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内蒙古气象局预测, 12 月 3 日至 7 日,强冷空气将自 西向东影响我国西北、 华北、 东北、 黄淮、 江淮、 江汉、江南、 华南和西南地区东部,降温幅度普遍有 6-12℃。 此次冷空气活动影响范围广、 风力大、 降温剧烈,将对农业、 畜牧业、交通运输和群众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 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 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工作。 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雪灾和强降温天气, 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要进一步做好监测预报工作。 气象部门要做好大风、 剧烈降温和强降雪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 及时组织会商, 准确分析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和强度, 迅速通过各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提示各有关地区、 部门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准备。
  二、 要积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各地区、 各部门、 各单位要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 结合近年来防范应对雪灾和强降温天气的工作经验, 抓紧对相关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 要妥善安排好群众的生活。 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 最大呈度减轻恶劣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要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 及时发放食品、 棉衣被和取暖设备等物资, 特别要做好群众生活安置工作, 进一步加快倒损住房维修加固和临时住所保暖改造的进度, 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要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饮食、 保暖、 医疗等服务工作。 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等情况, 做好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四、 要全力保障城乡市场供应。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副产品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有关要求, 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应急储备和交通运输保障,确保粮、油、 肉、 蛋、 菜、 奶等物资供应。 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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