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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附:1、 苏木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项目

  2、办事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项目

  3、 苏木镇(办事处) 审批链条及代办窗口 工作流程

  附件 1
苏木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项目

  ㈠计生办( 计生服务中心)

  1、 办理一孩生育证。 2、 办理独生子女证。 3、 受理二孩生育计划。 4、 收缴社会抚养费。 5、 对计划生育对象按政策发放奖励。 6、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㈡民政所( 社会保障办公室)

  1、 办理农村五保、 低保申报和补助发放事项。 2、 办理临时大病救助、 五保集中供养事项。 3、 受理复退转军人补贴安置等事项的咨询与申请。 4、 农村特困群众危旧房改造和灾民建房事项。 5、 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事项。 6、 高龄老人特殊补贴。 7、 扶贫工作。 8、 劳动就业信息、 就业培训、 国家政策宣传事项。 9、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㈢经管站( 农牧业服务中心)

  1、 办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申报事项。 2、 家电下乡、 农机具补贴事项。3、 农牧业保险事项。 4、 受理农民负担政策及农业生产、 养殖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5、 畜牧养殖、 沼气池项目办理事项。6、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㈣文教卫服务中心 1、 代理农村合作医疗申报事项。 2、 负责贫困大学生、 高中生生活补助审核事项。 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㈤ 工商所、 地税所、 供电所、 法庭、 司法所。 以上各庭所具 备条件的可建成当地苏木镇政务服务中心分大厅; 不具备建立分 大厅条件的,进驻苏木镇政务服务中心。

  工商所

  1、 办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营业执照事项。 2、 受理消费者投诉等事宜。 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地税所

  1、 办理税务登记证。2、 收取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营 业额月 收入不超过 5000 元的免个人所得税) 事宜。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司法所

  1、 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2、 负责调处各类纠纷。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供电所

  1、 收取辖区用户电费事宜。 2、 安装、 维护、 抢修辖区电力设施。 3、 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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