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盟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盟水务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
盟地震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测。
盟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盟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盟农牧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
盟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盟交通运输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通信公司、电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电信设施,保证应急指挥、救援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电力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
盟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盟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盟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查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稳定性、潜在威胁、影响范围、危害程序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治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情况信息。
(七)应急资金保障
盟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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