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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阿署办函〔2010〕51号)


各旗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开发区、示范区:
  盟国土资源局编制的《阿拉善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盟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阿拉善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 2010年8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在盟行署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并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盟行署提出成立全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建议。
  阿拉善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全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分管副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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