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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保持2011年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稳定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保持2011年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稳定的通知
(冀价经费〔2011〕1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

  为保持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的基本稳定,根据当前物价形势及国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不上浮。目前执行客运票价已超过基准价的,维持现行票价不变;执行客运票价低于基准价的,须严格按照《河北省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基准价。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春运票价及相关运输收费的监督检查,督促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要认真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旅客投诉。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及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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