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杭审公告〔2011〕3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杭州市审计局于2010年对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近年来,杭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力度,解决“住房难”问题的决策部署。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初步形成一个层次分明、覆盖面较广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进一步改善了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工作。根据国家对保障性住房的总体要求,从规划与建设、申请与分配、使用管理与退出机制等方面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完善相关政策,推动了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二是扩大保障覆盖面,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大力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租赁房等建设,在保障体系上实现了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全覆盖”。廉租住房基本实现了低保标准两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经济适用住房基本实现了“房等人”;经济租赁房的大力建设和试点分配,破解了两个“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建设计划未能如期实施。一是“田园地块”25万平方米的经济租赁房项目未能按计划开工,实际推迟到2009年12月底开工;二是丁桥R21-24号74657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未能按计划在2009年底交付使用。此外,三墩陶瓷品市场和翠苑三区拆迁安置房项目也存在建设进度滞后的情况。
(二)建设资金管理还不到位。一是“田园地块”经济租赁房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项目概算总投资88150万元,至审计日止,除到位注册资金20000万元外,建设资金缺口68150万元未落实。二是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出现账面亏损,目前有7家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的企业(涉及9个项目)已向财政部门提出弥补亏损的申请。三是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使用率不高。截至2010年2月底,廉租住房预算资金累计为15.33亿元,财政拨入市房改办的廉租住房资金历年累计为9.08亿元,廉租住房的实际使用资金历年累计数为6.86亿元,分别为预算资金的59%和45%,资金使用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