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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部分开发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四)政府补助资金不到位。个别地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的财政补助资金和风险准备金未足额到位。截至2009年末,临安市财政应缴入基金专户补助资金16829.82万元,实际缴纳11533.86万元;应提取准备金4650.59万元,实际提取3404.96万元,以上两项合计应补未补资金为6541.59万元。
  (五)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根据“中国杭州”网上调查和向开发区失地农民发放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各开发区失地农民就业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一方面,失地农民对就业状况的满意度偏低,如临安开发区被征地农民有80.23%的被调查人员对就业满意度不高,这些人群中有39.1%无收入来源或在家务农。另一方面,大量就业岗位无人问津。据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街道提供的数据,截止2010年9月,下沙街道共为劳动年龄段内人员提供就业岗位15967个,实际有就业意向的仅2120个,就业意向率仅为13.28%。存在“有的人没事干,有的事没人干”的现象,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此外,各开发区还存在因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参保主体交叉重复,各类保险缴费、享受水平不一造成重复参保的情况以及因养老、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审核不力造成信息录入错误的情况。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各地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正确把握全面推进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妥善处理好国家、地方和农民三者的利益,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二是尽快完善土地征收政策,对已经被破坏无法耕种的预征土地应加快办理征地手续,使其尽快合法化,给予失地农民资格认定,妥善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三是及时修订、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出台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措施,视情况适当提高缴费标准,确保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维护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强化责任,抓好制度落实。一是全面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努力搭建招商平台,推动产业升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要重视对弱势群体的扶持,促进公平正义,确保失地农民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加大安置房建设监管力度,加快项目进度,降低安置成本,保证工程质量;三是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丰富社保资金来源,及时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严禁挪用社保资金现象的发生,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经济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有效的土地资源上合理规划,积极推行失地农民公寓安置,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完善安置小区各项基本服务配套设施;二是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就业长效机制,多渠道促进就业,多形式提供培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开发区的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三是社会保障部门应认真执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完善信息系统管理,整合共享资源,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审核工作,及时清退重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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