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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杭州市审计局关于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杭审公告〔201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杭州市审计局对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市疾控中心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007年至2009年,收入总额34192.3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407.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34.10万元、事业收入23117.34万元(其中疫苗收入22340.06万元)、其他收入333.23万元。支出总额3335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35.40万元(其中疫苗成本19769.26万元)、项目支出2820.33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疾控中心在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传播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收费项目不符合规定。市疾控中心未严格执行《浙江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浙新出发〔2001〕54号)关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为免费赠送的印刷品或复制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 2007年至2009年,向有关单位、学校和企业收取《健康专递读本》等内部刊物、音像制品费用156.40万元。
  2.第二类疫苗价格虚高。据审计调查,除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第一类疫苗外,尚有部分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疾控部门在销售该类疫苗过程中层层加价,价格虚高情况较为严重。2008、2009两年,我市第二类疫苗平均加价率分别为70.90%和66.28%,最高达366.67%。
  三、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价格管理部门应尽快将第二类疫苗纳入管理范畴,通过公开招标,减少流转环节,控制差价,让利于民。二是市疾控中心应进一步认真履行卫生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三是市疾控中心应切实杜绝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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