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宜春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发展的意见
(宜府发〔201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改善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速推进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势在必行
近年来,市区两级通过“挖潜、扩容、增校、扶弱”等举措,千方百计扩充教育资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宜春中心城区现有中小学28所、幼儿园96所,其中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小学18所;在校学生6.9万人,其中高中生1.15万人、初中生1.43万人、小学生2.98万人、在园幼儿1.34万人;教职工3934人,其中中学1586人、小学1256人、幼儿园1092人。目前,初中平均班额60人、小学平均班额62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依然存在,有些学校的大班额现象还比较突出,与国家规定中学50人、小学45人的标准班额相比,还缺少中小学学位1.2万个,与全省实施大班化小班工程确定的中学56人、小学50人的标准班额相比,还缺少中小学学位0.7万个。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大量进城,城市扩张人口倍增,以及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日益重视,学校服务半径过长,生均校园、校舍面积低于国家标准,幼儿园容量不足等问题将越来越严重,中心城区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激,家长、社会各界的反响也将越来越高。这一矛盾不解决,不但影响师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学校的教育质量,也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势在必行。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快中心城区学校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切实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发展。
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宜居城市建设要求,依照城区人口及学龄儿童少年人数的增长趋势,按照“布局基本合理,建设全面达标,发展相对均衡,体系更为完善”的要求,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中小学幼儿园17所,其中公办小学4所、初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1所、职教中心1所、幼儿园2所、特教学校1所,引进社会力量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幼儿园2所;改造扩容中小学校6所。